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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六章 野猪认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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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月下来,马芝已经领略了大荒的风情。荒原上的自然条件比较恶劣,时而狂风,时而暴雨,甚至还有冰雹。但这些,对于马芝这些神来说都算不得什么。

只是大荒的秩序更乱,彻底贯彻着弱肉强食,并且有浓烈的种族歧视。通过花草之眼,马芝看到不下百次的战斗,一些是冒险者之间的杀人掠货,一些是蛮兽之间为地盘而战。

当然,也有冒险者与蛮兽之间大战,马芝曾经亲眼看见蛮兽用锋利的爪子撕开冒险者的胸膛,把心脏掏出来大快朵颐。

更多的是冒险者主动挑战蛮兽,被杀死的蛮兽浑身是宝,毛皮、尖角、牙齿,还有肉和内脏,甚至鲜血,冒险者分割后,都会装进戒指,最后拿到古蛮部落换成美酒或是嫖资。

如果运气好,猎杀的蛮兽长了蛮丹,即便蛮丹只有手指肚大小,也可以换到数十万蛮币,那就能潇洒快活好多年,而不用过刀尖上的生活。这也是冒险者猎杀蛮兽的原因。

蛮神的威严在这里没有任何作用,小册子上的规则被随意践踏,却没有什么神罚。想来,蛮神虽然统治这一域,但还是尊重大荒最原始的秩序,肯定了血腥的优胜劣汰法则。

马芝默然地看着,他都快麻木了。这就是众生,高贵的,卑贱的,到了这里,只有赤裸裸的杀伐。这就是生存的意义,充满荒谬却又理所当然,他看到好多个冒险者战斗胜利了,将敌人的鲜血涂抹在脸上,豪放地吼叫,宣示着他的彪悍、不懈和为战斗而生的使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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