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了
-----正文-----
入伏以后,天热的一天比一天早。唐佑礼趁着太阳还没升起来,在院里操练了一番。
这是他前世留下的习惯,从军三年,每日不辍。
他刚到军队的时候是个白面书生,与军队里一帮糙汉子格格不入。他受排挤遭白眼,连吃饭都抢不过别人。
他记得第一次上战场,对面乌压压的人如潮水涌过来的时候,他吓得连刀几乎都握不住。
平日里总笑话他的赵刚,突然挡在他面前,挡住了劈面砍来的钢刀。
接着他反手一刀砍掉对方人头,任由鲜血喷了他一脸。
唐佑礼永远记得赵刚狰狞的表情,他呲着一口白森森的牙齿,说道:
“小白脸!把刀拿起来!跟在老子身后!”
唐佑礼握紧了刀,跟在赵刚后面,一次次将刀捅进敌人肚子里,一次次带着滚烫的鲜血拔出来。
直到刀卷刃,直到对面退兵。
那晚赵刚搂着他的肩膀,逢人便说:“这是我兄弟,是个有种的!”
那一刻他才明白,在战场上,眼泪和软弱没有用,只有兵器和兄弟,才是坚实可靠的后盾。
泗水气呼呼的从外面回来,唐佑礼一个回马枪指向泗水,锃亮的枪尖上,映出泗水惊吓的表情。
泗水恼怒的将长枪拨开,跺着脚说道:“公子!都什么时候了,你还作弄我!”
唐佑礼收了长枪:“这是怎么了?”
“刚才我去春秋笔墨取公子订的紫檀狼毫笔,结果掌柜的说,要把之前赊的帐一起结了才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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